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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冷的回忆(35) (第1/1页)
我妹的回应.. 贴出对话截图,护家通知她费用结清,即日退住. 我妹向护家争辩她是请假外出就医,怎麽会变成从护家退住? ..妹!我才是签约付钱的人,只有我才可以决定妈住不住.. 接着写下对话: 胡言乱语的人已然知道是谁! 造谣抹黑胡乱攀扯的人也已现形! 防火後再问灭火的人为什麽起火? 恶心至极,可恶至极. ..唉~防火就是为了怕妹放火呀!..先前所有对话截图,我已一一保留,到时自有公断.. 显然地,蓄意造成妈窘境的人是你! 暗地阻挡却又高调说自己尽力.... 这一切,你真的能坦然? ..托妹福气,我总算能好吃好睡了.. 偏颇至极! 不可理喻! 人l罔顾至此! ..所有对话纪录,都是呈堂证供,我们法院见.. 以上对话我皆已读不回,晚上妹婿首先退出群组,又过了4小时,我妹才退出群组.. 由这种行动,我看出了我妹与妹婿行动不一致.. 我相信妹婿与我同年,又曾是公司高管,他应该知道如何取舍!..与其纠结过去谁付出多少?倒不如去想以後怎魔办? 只是他无法与我妹G0u通, 他自己在婚姻中的角sE太弱,任自己父母与姊姊g涉自己婚姻,我妹无法托付在他身上..只能回娘家求援.而我妈屡屡感情用事,更加剧夫妻斗争的烈度. 一个在同姓家人面前,不能保护自己妻子的丈夫..一个请鬼拿药单的妻子..一场一言难尽的婚姻. 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夫妻因鸵鸟心态退出群组,眼不见心不烦..但日後就算想找回证据,就只有靠自己退群前的截图,而原群组是回不去的! 我手上保留着所有缴费单据,全部完整的通话讯息,照顾我妈的相片影片,与具证据效力的录音档案,我妈手写的笔谈纪录..甚至连我焦虑失眠,也到大医院身心科就诊,取得就诊证明!! 这些全都是後来与我妈的官司中,我据以向我的律师,检察官,法官陈述的依据. 一个多月後,我妹私LINE给我,说妈在她找的护理之家恢复状况不错.但护家会限制探访时间,妈走动也有限制,所以妈希望回家,请外劳照顾.而我身为子nV,也该出面处理. 她说她这阵子垫支的费用,我是过来人一定清楚. 她说还没动用尚未动用妈的财产,一是尊重我,一是尊重妈,希望我理智思考这件事,她期待我的答覆再看如何走下一步. 已读不回 次日 她提醒我,因为妈本人的医疗照护意愿,所以目前妈的花费只是代垫支,法律上我要与妹共同均等负担的,基於同等地位她尊我为手足询问我的意愿,盼我自重为子,切勿拖延而不回应.. 已读不回 由我妹讯息,让我十分从容. 妈好了是最重要的..反正烫手山芋,现在不在我手上. 至於妈的意愿在家请外劳..疫情期间,那时国门封锁很困难.所以这不是妈的愿望问题,而是妈只能待护家! 至於所谓的财产,依我查询到的财税资料,我妈名下两笔,乡下几十个人持份的三合院与我老家那3坪地不好卖;依利息收入推算我妈的现金几百万是不可能的..但有个几十万应该是合理数字,再来就是几张J蛋水饺GU.. 如果能让我妈安养,就算再有再多钱,我都不会去抢继承的.. 况且合计起来如果也就这些数字而已,那麽这数字是买不到她心目中的孝子的..我不只这价格好吗?.. 再来所谓代垫支的医疗费用,我妹的请款对象依法是行为人,也就是我妈! 在判例与实务上,除非被抚养人无生存能力,不然子nV各自间对父母的付出,只能被视为是子nV各自的孝心,其他子nV并没有义务分担. 所以我妈有固定收入,名下有财产,因此具有生活能力.所以我妈不能向法院主张我弃养. 同样的,我妈所有医疗费用,也并须由她自己负责! 因此我妹如果要请求她所付出的补偿,那也能是向我妈请求..我在法律上没有欠我妹什麽. 至於我妈的医疗照护意愿,那更要由她自己买单!就像我要她自己去买自己乐趣的卡拉OK一样. 所以她不能只有许愿要住最贵最好的,却让我买单.. 就像我不能许愿自己爸爸是台湾首富一样! 至於我妹说的现在她知道我是过来人的辛苦了..这对我而言,只是更让我痛心,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现在我好不容易才逃出生天,要我跳回去..没门! 日子好好过,在疫情反覆的间隙,好不容易才筹画了难得的过夜旅行,欢度了夫人生日! 直到某日,我家邮箱里出现了两张猩红sE的诉讼文书送达通知单. 给其它一心期待子nV奉养的长辈们.. 不要把"弃养"当成向子nV要求超过子nV经济能力的孝养来说嘴.. 这是明朝的"尚方宝剑",斩不了清朝的官..<九品芝麻官>.. 实务上,台湾各地"最低生活费"皆有明码标价,收入低於这水平的,才会被认为无能力生活. 只要名下还有财产,或是固定收入超过最低生活费,即有能力生活..如果还更有能力提出告诉,那就非"无自救能力"之人.. 综观网上"弃养"案例,十之不成立!就算成立,也是依最低生活费起算.. 花那麽大功夫,却得到连蚊子腿都不如的奉养.. 老来的生活,只能是自己安排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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