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女儿控与小意外!  (第1/3页)
    林修要做的就是让茉莉和普罗能够好好谈一谈,为此,他首先需要找到她的位置,这对於拥有命运之瓣的力量的林修他并不是什麽难事。    唯一一点b较麻烦的,就是弄不清楚这命运之瓣所标记出来的标识究竟是目标所在,还是指引林修找到目标的线索。    由於这一点一直都是不可控的,所以林修也只能暂时将其抛之脑後,然後根据指引,回到了城主府附近。    与之前相b,此刻的城主府增添了不少人手,不仅负责看守大门士兵从四个增添到了八个,就连大门以内也多了不少来回徘徊的人。    然而,这对已经去过一遍目标地点,也就是茉莉的房间的林修来讲完全没有任何作用。    任何林修去过的地方,只要不超过一定距离,他就能直接瞬移到达,这可b依靠领域感知的瞬移要快捷和便利得多。    当林修传送到茉莉的房间时,他非常不走运地踩到了什麽圆溜溜的东西,直接朝着墙边撞去,但早已有所准备的他靠着双手的支撑勉勉强强没有展露出狼狈的姿态,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你是谁?」    来自林修背後的声音不仅不是他印象中茉莉的声线,甚至就不是个nV生的声音!    而这个声音,林修曾经在之前只听到过两次,一次是在茉莉父nV两吵架的时候,一次是在林修束缚住茉莉的时候。    换言之,这声音的主人,自然就是这达l城的城主,茉莉的父亲!    「是不是你把我nV儿给掳走了?!」    换言之,茉莉并没有回她家?    那这命运之瓣把他引导向这里,不是让他自投罗网吗?!    「我也是来找她的,所以……」    「来人,把他给我捉住!」    就算林修选择转移话题,没有直接回答是还是不是,也没有改变城主将要采取的行动,此时他最大的感想,就是有其nV必有其父!    他们父nV两都是完全不肯听人解释的那种人,这也让林修非常无奈。    为了防止发生不必要的麻烦,林修第一时间释放出领域,将领域笼罩范围内的所有人的动作都封锁住,来给他和城主进行一对一的交流提供时间与空间。    「你用了什麽邪术?!快放开我!」    城主完全没有向「恶势力」低头的想法,而林修也没有指望他能够在短时间里冷静下来,也就自顾自地开始说起自己此行的目的。    「这不是邪术,我只是想找到她。」    若非城主就是目前唯一一个命运之瓣所标识出来的目标,林修断然不会花时间来和他进行对话。    毕竟,就是林修将人家的nV儿给掳走的!他心虚啊!    而让林修没想到的是,城主会因为他刚才的这番话而产生了一点有趣的小误会。    「这麽说,你是上天派来帮我找到她的使者了?啊,感谢伟大的光明nV神!」    如果不是因为他被林修给束缚住了,城主绝对会摆出他认为最为虔诚的姿势来向光明nV神表达他的感恩,至於林修,隐藏在面具之下的面孔却摆出一副奇怪至极的表情。    茉莉如此中二的原因找到了!    虽说在他们两父nV看来,这种说辞应该算是一种虔诚的表现,但林修还是觉得这就是中二,或许这也是因为他本人是个无神论者的原因吧?    不管怎样,既然城主给他开了个好头,那麽林修也懒得去纠正,继续装起上天的使者来给迷途的羔羊「解惑」了。    「真是失礼,我居然想抓住光明nV神的使者,还称呼您的能力为邪术,请饶恕我冒犯的行为,我会惩罚我自己的!」    城主脸上满是愧意,如果他不是一个和少nV一个级别的戏JiNg的话,那麽林修觉得自己应该可以相信他是真的把他当成是光明nV神派来帮助他的使者了。    至於为什麽,可能是因为瞬移以及空间固定的表现力实在太让他感到震撼了?    「没事,你知道她有会去哪吗?」    「我不知道,或许你可以去问问她的好朋友。」    「谁?」    「就夜华街一个小夥子,叫卡什麽……」    「卡萨德拉?」    「不愧是伟大的光之nV神的使者,的确就是他!」    在这个名字出现的时候,林修忽然出现了一种十分恶趣味的想法。    万一这卡萨德拉其实也是喜欢茉莉的,那他们几个人之间的关系也就从三角恋正式进化为四角恋了!    当然,这也仅仅只是林修毫无根由的猜测罢了。    「好的,那我走了。」    「请等等!」    就在林修解开了空间固定,并想要从此处离开之时,城主突然跑到他面前紧紧捉住了他的双手,使得他没法第一时间就瞬移离开。    ——难道被识破了?!    「请您听听我的愿望吧!」    ——看来没有!    林修松了口气,然後示意让城主松开他的双手,他才继续开口。    「你是想,让你nV儿听你的话,不再和某个人见面?」    「正是,请您实现我的愿望吧!」    而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一连串急促的脚步声,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正是负责守卫城主府的士兵来到了门外。    就在茉莉的房间的门打开了一道小口的时候,城主忽然怒吼!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