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巨根改造系统(np)_D丝也英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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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丝也英勇 (第1/1页)

    这十八年来,江刃经常怨愤命运不公,这世上这么多身体健全的正常人,凭什么就不能多他一个?

    他是先天性两性畸形,通俗点说,既有rou,又有逼。

    这种情况很罕见。废话,他活了十八年,就没见过除自己以外的第二个双性人。

    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倒霉透顶了!

    更倒霉的是,他还有个身体健全、帅气逼人、智力超群的孪生弟弟。

    虽然他很不想承认,自己完全是这个弟弟的反义词。

    不出意料的话,他这一辈子都会活在这个完美弟弟的阴影下。明明都是同一个妈生的,出生时间都相差无几,凭什么差距就这么大?!

    有的人一出生什么都有了,还能拥有更多;有的人出生起就被嫌弃、被忽视,任何好东西都不配拥有。

    无论是父母的爱和期待,还是万中无一的好运气,他都没有。

    出生时,他长得白白胖胖又壮实,反观他那个晚几分钟出生的弟弟,皱皱巴巴瘦得像只丑猴子,哭起来都病恹恹的。

    任谁看,都该是他更讨人喜欢。

    错就错在,他多长了个逼。再白胖可爱,在父母眼里,也是个不男不女的怪东西。

    当初对双胞胎儿子有多期待,生下来后就有多膈应。

    他们恨不得他生下来就死了,也比传出去被人笑话好。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夫妻俩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居然生出了这种不阴不阳的怪胎。

    他们甚至把小儿子的瘦弱怪在他身上,要不是他在胎里抢走了弟弟的营养,怎么可能长得这么壮实?

    医生说了,他的女性器官比男性器官发育得好,以后可以考虑做手术把男性器官摘除掉,手术费至少十万块。

    听到这里,夫妻俩默契地摇头叹气。得了,就这么着吧,做了手术也只是个小丫头片子,哪里值当花这么多钱?

    他们都是农村出来的,在大城市打拼了几年也算有些积蓄,当初知道怀了双胞胎,计划养两个孩子虽然吃力,但也不是完全不行。

    如今瓜熟蒂落,他们果断决定,把老大送回乡下给老人带。老二才是真正的儿子,还是得留在身边好好培养,以后传宗接代光宗耀祖都指望他了。

    如果只是这样,兄弟俩的差距也大不到哪去。

    狗血的是,江刃五岁那一年,他爸据说用他弟江争尧的出生时间买了彩票——妈的,中了五百万!

    当年的五百万可不一般,底层工薪阶级一跃成了暴发户,两口子觉得这是老天爷送给他们养儿子的钱,越发有干劲了,恨不得给刚上幼儿园的江争尧报十个八个特长班好好培养。

    从五岁起,江争尧的人生还真像开了挂似的,不仅家里有钱了,还在上某个兴趣班的时候被星探发掘了,进剧组客串了个小演员,从此开启了童星之路。

    至于江刃,呵呵,那时候还在乡下某个犄角旮旯蹲着玩泥巴呢。

    江家父母忙着给童星儿子嘘寒问暖,哪里还有心思去管远在乡下的另一个孩子。后面几年稍微得闲了,也有大笔闲钱了,他们回到乡下,大发慈悲地想接江刃去医院把手术做了,帮他成为一个真正的女孩。

    可是那时候的江刃早就有了性别认知,他一直当自己是男孩,哪里愿意被架到手术台上割掉自己的男性象征?

    更何况,他从小就怕疼,哪怕手上割了条小口子都要疼得哭好久。要是把他的唧唧割掉,光是想想就感觉疼得要命。

    为了抗争,他离家出走了,从电视里学的。

    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学生,一直跟着外婆住在乡下。乡下没有小学,只能每天走一小时去镇上念书,放了学再走回来。这么坚持了几年,他的学习成绩一直不上不下,体力倒是好得不得了。

    想到这里,他本来不想炫耀的,但是没办法,他江刃十八年来最英勇高光的时刻仅此一次,他真的忍不住!

    那次离家出走,他一大清早就从家出发,背上自己脏兮兮的书包,假装是去上学,其实包里全是吃的喝的。

    他憋着一口气,想着能走多远算多远,最好走到天涯海角,让想割掉他唧唧的坏爹妈再也找不到他!

    一开始他还精神抖擞,走走停停,差不多到太阳最烈的时候,他蔫吧地环顾四周,完蛋了,越走越偏,他快把自己带到山里去了。

    深山老林难免会有毒蛇猛兽,周围全是疯长茂盛的草丛,谁知道里头藏着什么玩意?他惜命得很,舍不得自己受一点伤害,果断掉头往回走。

    突然,草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

    他惊得一哆嗦,刚想跑,忽然听到一阵压抑着好像喘不过气的咳嗽声,很轻很细的声音,出现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多少有点恐怖了。

    到底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他明明知道这很不对劲,偏偏就是忍不住想凑过去一探究竟。

    一看吓一跳!

    草丛里躺着一个小孩!

    这小孩看起来也就六七岁的样子,身上脏兮兮的,手脚都被捆猪一样狠狠捆住,麻绳勒进细嫩的皮rou里,割出深深的血痕,露出的皮肤上全是青青紫紫的痕迹,一看就是受过毒打。

    江刃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如果不是这小孩还在咳嗽,他简直以为自己撞见了抛尸现场!

    等等,凶手不会就在附近吧?

    他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保命要紧,跑!

    转身的瞬间,他和小孩对视了,那种虚弱绝望的眼神,跑出几百米了都还在他脑子里不停闪现。

    可恶,他堂堂男子汉,怎么可以见死不救?

    不许怂!

    他鼓起勇气掉头回去,心跳得又急又重,生怕下一秒凶手就要出现。他手忙脚乱地翻出自己书包里的削笔刀,刀片有点钝了,他抖着手磨了好一会才把小孩手脚上的麻绳割断。

    这期间小孩一直没说话,江刃也没心思跟他搭话,就当自己救了一个小哑巴。为了不拖延时间,他把书包背在胸前,一把捞起小孩挂到背上,开始逃命一样地跑。

    多亏他体力好,运气也好,一路上艰苦刺激不必多说,最后背着小孩成功逃命了。

    后来他才知道,这小孩叫黎初,就比他小两岁,只是发育得晚,看起来小。不是傻子也不是哑巴,身份是某富豪的私生子,至于为什么这副惨样……豪门恩怨,谁知道呢。

    不过,他这场堪称壮举的离家出走,就是个笑话。

    他以为自己是在抗争,其实根本不需要,因为他前脚刚离家出走,他那对短暂回乡的爹妈就急匆匆走了,原因是他那好弟弟江争尧因为太优秀太惹眼,在学校被霸凌了。

    后面怎么解决的,他不知道,也不关心。他爸妈肯定不会让唯一的儿子受委屈,他还是可怜可怜自己吧,爹不疼妈不爱,谁在乎呢。

    总之这次过后,他爸妈再也没提过让他做手术这件事。

    忘了?不可能。

    只能是不在乎,无所谓,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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