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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所谓,屍堆城破 (第2/2页)
有监於这一点,攻城之时,攻城方开始占据优势的契机是,城头屍T堆了一堆的那个时机,在这个时机到达时,攻城士兵能从容登上城头。 只有到此时,攻守双方的伤亡b才开始接近。 也只有到了此阶段,攻城方才算真正的开始占据上风。 由此而来,带来了一个攻城策略。 也就是,攻城一旦开始,就万不能停。 一旦停下,就得重复第一阶段的把屍T堆满城头的这一阶段,无效伤亡太大了。 同时,当攻城方与守城方伤亡b开始接近时,城池就很危险了。哪怕此时,城墙仍然牢牢的在守城方手中。但,一般而言,攻城方兵力数倍守城方,伤亡b接近意味着,很快,守城方兵力会被消耗殆尽。 同理,於攻城方而言,城墙上屍T多到足以以堆积的屍T挤出一个安全的登城点时,那麽攻破城池就是时间问题了。 所以,在守城战术中应该加一条对屍T的处理方法。 可以把Si在城头的敌军屍T直接丢到城里去,保证城墙的整洁,让民夫把屍T运走处理。 而且若是天热,屍T不处理妥当,容易引发瘟疫。 所以,城里应该有专门的处理屍T的地方,可以挖大坑,屍T上撒一层石灰。 对,石灰也得准备。 石灰除了消毒,还能从城头往下撒,贼恶毒。 李孟羲在陷入了沉思之时。 刘备也陷入了沉思。 这一高一矮的两人,都不言语,皱眉沉思的模样,神态像极了。 好一会儿之後,刘备从出神中回转过来,李孟羲也把问题想明白了。 “可用戈。(可用石灰。)”刘备和李孟羲同时开口。 “为何?(为何?)”两人异口同声。 这默契,简直了。 李孟羲忍俊不禁,刘备亦然。 然後,刘备跟李孟羲讲他想到的东西,攻城的士兵也可以一手拿盾,一手拿长兵,不知好用不好。 而李孟羲也把自己所得讲给刘备,说若是战事惨烈,城上堆积屍T,人走脚绊的,不利守城。所以应时刻保证城头行走畅通,屍T应该及时处理,处理屍T可用石灰,守城之时石灰得有所准备,且可以往下撒,以迷敌目。 两人意见交换之後,都深以为是。 李孟羲看问题总是能更深入更全面一点,不流於表象。 所以刘玄德说可以试试士兵拿长兵攻城,这还能验证一下,李孟羲说弄石灰,一时半会无法找石灰,真找到了,也没练用石灰撒人的必要。 刘备建议的是,攻城的士兵不拿短刀,拿长兵,或许能更好的杀伤城头之敌。 登城之时,长兵到底有没有优势,李孟羲不知道。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试试就知究竟了。 步戈b枪略短,两米多到一米多不等。 刘备亲派他一个身手不错的亲兵拿着盾拿着戈,往城头上攻。 刘备这个亲兵人高马大,亲兵拿着盾,爬到城头之时,手如开门一般往左猛的一拍,砸偏了朝他刺来的木棍,接着左手的长棍一格一T0Ng,打歪了刺向他右x的“兵器”之後,瞬间杀出了一个小空挡。 然後亲兵奋勇,大吼一声,踩着梯子直接从城下缺口跳到了城上。 此人的确b一般人能的多,他跳到城墙上之後,手里的盾狠拍,呼的一声拍在了某人x口,把人拍的踉跄後退。 这麽猛的一个超级兵,也威风了不到两秒,就在四五个人的长短木棍的围攻下,小腿手臂腹部背部全中招,当场就阵亡了。 长杆兵器或许有点用,李孟羲想着。 但登城之士,就算拿枪,也不能拿战阵用的长枪,应该拿短矛或短戈。 从攻城梯上到攻到城墙上这一两步的距离,是整个攻城战最焦灼的厮杀点。 盾是必须要带的,盾要防箭,防石头,而另一只手拿刀还是短矛,或许各有优劣。 然而最关键的显然不是在兵器上,而是在战术动作。 在数根长矛的夹击之下,士兵的勇武与否好像不那麽重要了,反正都撑不到两秒就要Si了,新兵两秒Si,JiNg兵登城,也是两秒。 看来攻城真的是用人命填,士兵成为了一个个数字,把自己当成投石机的石弹,一个接一个往城头上砸,直到屍T在城墙上摞成了墙,隔断了守城方增援,直到流的血太多,溅满了城砖,滑腻的鲜血让守城方走两步就要滑倒,如此,城池就被屍T生生填平了。 李孟羲自悟到了战争的残酷。 或许登城之士登城之後最高效和有用的动作,不是先用盾挡,也不是先拿刀砍。 而是稍用盾格挡敌军刺来的兵器之後,直接放弃防御,整个人悍不畏Si的往城头人堆里跳,往人堆里砸。 若当场被枪刺Si,那很好,守城方数个枪兵一时半会拔不出枪,等於暂时失去战斗力;若未被当场刺Si,还有一口气,还能挥的动刀,能砍出一刀就算值。 李孟羲在脑海中推演了一下攻城的画面,他长舒了一口气。 攻城之士,一是登城要连续,要够快;二是防御没多大意义,防不住的,应该全力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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