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夜歌_16 第七位军团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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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第七位军团长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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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我十七岁。此时我担任帝国森特拉军团长已有两年。

    森特拉军团隶属于科塞斯家族,在帝国军团里编号第六,历任军团长都是科塞斯家族的人。上一任是我风度翩翩、英年早逝的堂叔。

    我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语言不通、风俗不清,还是个脸盲,为了表现得不像个白痴,我开始了长达几年的装哑巴生涯。仆从们都以为公爵府的独子发烧烧坏了脑子,于是经常把我当布景板讨论交流各种八卦。

    也许是身体里残留的记忆起了作用。一开始,我只能靠猜来确认物体的单词,没半个月,我便能将这些八卦听懂个七七八八。当然我还是不说话,除了家庭教师的授课,其他业余时间我都扎进书海,用大量补充我欠缺的背景常识。

    我这个身体的母亲因难产而亡。公爵痛失所爱,对着唯一的儿子,给予优渥的生活条件却并不亲近。反而是他的堂弟,即我的堂叔,对这个小侄子很有眼缘。凡过来拜访,必带上我骑马外出、四处瞎逛兼游玩。

    他是个能说会道、幽默风趣的人,对着只有几岁的哑巴,也能絮絮叨叨毫不冷场。他会给我讲帝国历史上大大小小的各种战争,评论军团长们的战略战策,八卦同僚下属劲爆狗血的私生活,还会跟我分享行军打仗途中的逸闻趣事,咒骂宫廷官员的尸位素餐,悲缅平民生活的艰辛动荡。

    一年一年,我在堂叔的絮叨声中抽条长高、变声梦遗。这世界的王公贵族以长发为美,于是我只能将越来越长的头发用发带束在脑后。这头金发挺让我苦恼,因为我曾以为开始发育后就会迎刃而解的问题依旧存在——太多人还是会错认我的性别。公爵府的侍从们经常脸红害羞就算了,一堆认识不认识的贵族子弟都跑来各种暗示,可真是让人烦不胜烦。

    我虽然喜欢同性,但我不是恋童癖。和瘦出肋骨、鼻涕都没擦干净的小屁孩们发展一段超出友谊的少年感情?想想就一地鸡皮疙瘩。

    我喜欢音乐,擅长骑马射箭与各种长短武器努力强身健体的成果,不管从政还是从军都前途无量。然而几经对比后,我选择进入光明神殿学习,以成为一名祭司为职业目标。毕竟,可治愈可攻击可防守的神奇魔法,是任何一个曾在现代文明生活过的人都无法抗拒的。

    我很有学习魔法的天赋,在光明系法术上进展颇快。蒂奥提斯老师非常欣赏我,常夸我是帝国百年难遇的天才。被这样的彩虹屁整天吹着,我学起光明神术来更是心无旁骛、主动积极。没几年就小有成果,四处无照经营,给公爵府的仆从和军团里的士兵免费医疗。

    我和索林就是这个时候相遇的。我第一次见他,他奄奄一息,出气比进气多,半死不活地躺在我家客房里。我的治愈法术对他毫无效果。科塞斯公爵和几个我不认识的人站在门口,连连叹气,面色沉重。

    ‘都是我的错……’满脸络腮胡的中年汉子捂脸悲鸣。他一身皮甲,满身尘土,高大的身躯无力地靠着墙壁慢慢滑落,‘是我违背了命运的定律。是我的自私,害了他的性命……’

    公爵俊秀苍白的脸上满是不忍。他是个宽厚心软的人,最见不得这种场面:“不,是我的无知给他带来了灾难。若早知‘意外律’仍可缔结命运的纽带,我不会允许这孩子做出那般轻率的要求。”

    这孩子就是我。好几年前,我和堂叔出游时,曾顺手从盗贼团里解救过一个旅人。对方感激涕零,一定要给我酬谢。我拒绝了金钱的回报,并在对方执着的报恩请求下,回想了一圈,决定用我刚知道的“意外律”来搪塞那死脑筋的旅行者。

    在魔法盛行的万年之前,意外律曾比国家律法拥有更强的约束力。这种律法类似于魔法契约,却比魔法契约更难违背,经常被用来偿还救命之恩。其大意是指,拯救他人的人,可以按照意外律,向被救之人提出报酬,索要被救之人回家时见到的第一件东西,或是一件被救之人所不知道的但他已经拥有的东西——通常是被救者离家时获得的孩子,这样的孩子被称为“意外之子”。一旦提出符合意外律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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